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指以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用能的技术应用,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供生活热水、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等形式。目前,我区共有13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列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吐鲁番市、昌吉市、奇台县等5个市(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
据介绍,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开发,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我区已编制完成了《新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专项规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管。另外,我区可再生能源产业近年来也发展迅速,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将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评测体系,引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