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伏企业成“重灾区”
据solarF阳光网报道,因光伏制造企业在各省分布并不均衡,受到影响也不尽相同。从实际情况看,浙江省80%以上的光伏制造企业难以达到规范条件,成为受“征求意见稿”影响最大的省份,浙江企业反应也较为激烈。
“这几天,不断有企业打电话询问情况。让企业比较焦虑的是,‘征求意见稿’对企业规模与产能利用率的条件限制。”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赵永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赵永红介绍,浙江省是国内光伏制造企业一个重要的聚集地,“小而精”也一直是浙江光伏企业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浙江光伏制造企业控制风险意识较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首先考虑盈利状况,并不过分单纯追求产能指标和销售量的高低。其实,这也是在历次行业整合中,浙江企业能较好生存下来的关键所在,而此次则将‘吃亏’于此。”赵永红说。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包含最低规模限制以及年产能利率要求达到50%的条件,仅这两条就可以‘卡’住浙江80%的光伏制造企业。”赵永红说,“按照‘征求意见稿’条件,浙江省将成为一个‘重灾区’。即使全省出口份额最大的杭州、以及产能规模排在首位的宁波,也没有几家可以‘达标’。但在这些被‘卡’企业中,有不少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
据记者了解,从最新统计数据看,浙江省60家硅片、电池和组件制造企业中,仅有12家勉强符合条件,48家“未达标”。记者注意到,12家勉强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除了一些确实比较好,如昱辉、正泰,还有一些正在申请破产或经营不善的企业符合条件,如恒基光电;而在48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包括了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优质企业,如龙焱、天裕、合大太阳能、宝利特等。
“为达到规范条件的要求,让大企业兼并小企业,人为扩大产能显然不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况且,现阶段不少大企业经营状况尚不如创新型小企业。‘未达标’的48家企业中,不少企业的销售产值和利润都在逐年增加,正处在逆势增长态势。”赵永红说。
“一刀切”恐误伤创新型企业
目前,国内光伏行业已经逐渐摆脱之前单纯追求产能、拼杀价格的阶段,产品差异化的应用市场正在逐渐被打开,此时,规模大小已不是企业降低成本的关键因素。
赵永红说:“7月14日出台的‘国八条’并没有出现提高产业集中度、抓大放小的说法,反而是很明确地提出,要扶持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但现在这类创新型企业正面临被挤出国家扶持政策的范围。”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含有,凡是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的条款。
“这比‘双反’对浙江企业的打击还大。‘一刀切’政策恐将误伤浙江成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赵永红说,“小企业通常都是创新活动最活跃。浙江就有众多这样的企业,他们的创新体现在技术上、产品上、市场定、业务上、财务模型上等多个方面。”
据记者了解,杭州天裕光能是一家非晶薄膜产品企业,在晶硅之间拼杀低价的期间,通过转型和市场创新及时摆脱了价格的恶性竞争,成功完成了销售额3000万到1个多亿的飞跃,而其产能不足要求的50兆瓦;浙江龙焱能源,创始人是曾供职于美国能源部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达20年的吴选之教授。龙焱是国内极少从事碲化镉薄膜路线自主化研发的企业,其产品转化率已经接近美国第一太阳能,是全国唯一具有碲化镉量产能力的企业,也是全球除美国第一太阳能以外的仅有的碲化镉量产企业,但同样是产能规模不足50兆瓦的企业;合大太阳能通过国家首片“光伏瓦”研发的成功,首次将光伏产品变成光伏建筑材料,该企业销售产值正在迅速增长中,其组件规模也尚未达到“征求意见稿”规定中的200兆瓦……
“仅按照‘征求意见稿’一个规模的条件,将这些优质企业推出享受国内市场的扶持政策、出口退税的扶持范围,无疑将是国家技术创新的重大损失。”赵永红说。
对此,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光伏产业研究所所长、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高宏玲解释说:“这个行业规范条件并非强制性的。不是说这个条件出来了,所有的企业都要按照这个条件执行。只是说满足这个条件的企业,会享受某些政策的扶持,仍然是一个‘原有过剩产能去产能’的过程。”
“对于浙江的情况,我们也比较了解。但如果这次政策的出台考虑过于全面、拘泥于细节,正式文件就不容易推出来。对于这些企业,今后地方政府也许会出台一些适合本省的政策扶持计划。”高宏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