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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新政“死角”:光电建筑再“定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8  浏览次数:534
核心提示: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约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31个、省级开发区1500多个,其内部建筑物大多是比较平整的厂房,这为发展分布式光伏提供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约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31个、省级开发区1500多个,其内部建筑物大多是比较平整的厂房,这为发展分布式光伏提供了绝佳的条件。

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报道,在节能减排的压力下,随着近期一系列光伏新政的陆续出台,无论是从市场需求还是收益率来看,工商业建筑屋顶光伏项目都迎来了较好的投资机遇。

国泰君安测算,国内工商业用电的高峰电价普遍在1元/度以上,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已具有经济性,0.35元-0.45元/度的补贴,可使项目的IRR(内部收益率)达到15%左右。

不过,上述收益率是基于自发自用基础上的。如果建筑物内企业不能继续经营,其发电量就只能上网,补贴也将改为单纯的上网电价模式,而这将使其收益率出现大降。

因此,寻找合适的屋顶,莫若说是在寻找合适的建筑物内企业。

此外,从业内反馈的信息来看,光伏与建筑的结合,还有一些关键问题并没有得到厘清,仍然处于似是而非的状态。而设计与施工,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相关建筑领域人士就对现行一些光电建筑项目的设计、安装方式提出了质疑。并认为,目前建筑行业一些成熟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并没有得到光伏业的尊重和遵守,而这将为建筑物的后期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在建筑业内人士看来,标准缺失只是造成问题一个原因。

更重要的问题是,光电建筑项目中,光伏与建筑的关系究竟谁为主谁为次?究竟应该由谁来满足谁的技术规范要求?

新政死角

国务院出台的促进光伏业发展的意见,虽然基本上涵盖了光伏应用发展的方方面面,但从业界反馈的信息来看,仍然留有死角。

继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财政部近日也出台相关细则,明确了分布式光伏按电量补贴的有关问题。

一系列新政表明,在政策的力推下,分布式光伏即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不过,综合各界的信息来看,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而言,仍然有一些问题似是而非,缺乏明晰的界定。这其中,首要的就是设计以及施工问题。

在近日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应用委员会主办的“光电建筑市场与投资论坛”上,与会的建筑领域专家对目前一些屋顶光伏项目的施工方式并不认可,认为其对建筑的安全将带来极大的隐患。

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金属屋面技术分会副会长钟俊浩就表示,现在的许多光伏屋顶项目,直接将屋顶的彩钢瓦打穿后,将光伏组件固定在上面,这将对屋顶带来直接的破坏。

“如果不能对钻孔进行有效封闭的话,就有可能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无法保证建筑物后续的正常使用。”钟俊浩称。

类似的争议,还包括光伏组件对建筑承载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屋顶项目引起的建筑业人士的非议,带来的问题是,类似的屋顶光伏项目,到底该由谁做主,到底该首先考虑谁的技术规范要求?

如果在不考虑建筑业要求的情况下,光伏行业是否有能力独立完成这些项目?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应用委员会主任梁岳峰表示,国内光伏市场才刚刚启动,只有光伏与商业、工业屋顶的紧密结合,才能激发强劲的市场活力。

新政频出

自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就任后,对光伏行业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在7月初发布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此前市场较为关注的一些问题也给出了解决对策,并有诸多亮点。

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目标,意见称将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而在并网方面则规定,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对于另一个曾引起业界关注的分布式项目的发电业务许可问题,此次意见则明确表示,将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浙江电监办在其针对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专题调研中则称,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小容量或居民家庭屋顶发电项目居多,如按要求也需要提供核准资料或项目批文,那么,即便再简化的审批手续和核准流程也会成为发展阻碍。

上述调研报告还称,从实际情况看,居民家庭由于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也难以获得核准,即使将来技术和经济因素可行,也很大可能会因为行政成本过高,而放弃光伏发电的安装和使用。

此次采取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举措,无疑有助于减少行政审批流程。

而将发展分布式与地方政府节能考核挂钩,则当属最有可能直接有效刺激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的条款。

根据此次发布的相关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死角犹存

国务院出台的上述促进光伏业发展的意见,虽然基本上涵盖了光伏应用发展的方方面面,但从业界反馈的信息来看,仍然留有死角。

比如,包括屋顶项目在内的设计施工问题。

根据住建部的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光电建筑已建成及在建装机容量达到1079兆瓦。全国有21个城市、52个县、3个区、10个镇被确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镇),山东、江苏启动了两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江苏、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被确定为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综合示范省。

住建部还表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水平仍需加强,示范专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部分偏远地区、经济落后地区市县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跟不上,技术支撑力量薄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业主的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能力不足。

上海神舟电力有限公司徐淑通则介绍说,从他了解的信息来看,屋顶项目中60%的问题,出现在设计方面。

钟俊浩则认为,对于有些光伏屋顶项目而言,最大的问题是在设计、施工中并没有考虑是否符合建筑业的标准。

“许多项目采取通过直接打通屋顶的方式来固定光伏系统,这对建筑物的防水形成破坏。有些项目采取这种方式建成后,出现了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问题。还有些项目,则没有考虑光伏组件对建筑物承载能力的影响,导致有些建筑出现位移。”钟俊浩称。

在钟俊浩看来,对于屋顶项目而言,绝不仅仅是房屋建设好以后,再进行简单的规划、设计、安装光伏设备就可行的。而是需要充分考虑建筑业的一些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将二者更紧密结合起来。

以谁为主?

建筑业人士对当前一些屋顶光伏项目所表达的非议,其实反应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光伏应用在与其他行业的结合中,是仍然将自己放在主导对位,还是把自己定位在一个附属的位置上?

住建部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中称,示范项目应以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建材型光伏构件、普通型光伏构件应用为主,建材型光伏构件指将太阳能电池与瓦、砖、建材、玻璃等建筑材料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建筑构件或建筑材料,如光伏瓦、光伏砖、光伏屋面材料、光伏玻璃幕墙等;普通型光伏构件指与建筑构件组合在一起或直接作为建筑构件的光伏组件。

在项目的监督管理方面,上述通知则表示,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光电建筑应用设计列入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内容,保证设计环节按照申报内容执行。同时,应根据示范工程的进度,定期组织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对光伏系统的安装进行监督,对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

而从一些光电建筑项目的实际验收情况来看,均是由当地的建设部门作为验收的主体。这些信息表明,对于光伏建筑项目而言,其占主导地位的应该是建筑业。

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梁俊强则认为,应制定一套可供光伏建筑应用集成系统参考的标准,并组织相应的机构来推动标准的设施,以引导规范光伏建筑行业,提高一体化的应用建设水平。

而在上述通知中,对标准的标注为,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积极研究制定本地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各地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技术的集成、开发和应用示范,优先支持一体化水平较高、技术适用性较强、示范作用显著的太阳能光伏建筑构件产品的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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