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调查,截至2013年5月末,河北银行业机构对光伏行业相关企业授信余额53.26亿元,均为正常或关注类,无不良贷款。涉及15家企业,其中保定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12.29亿元,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83亿元、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17.81亿元。
银行业机构采取的措施
一是适度授信,避免行业集中度风险。各家银行对于低水平重复建设、产品质量低劣、环保不达标的光伏企业不予介入。
二是调整融资产品结构,降低资产风险。适时调整融资产品额度、结构和期限,压缩部分风险相对较高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合理匹配风险较低的融资产品。
三是加强存量业务贷后管理,防范潜在风险。银行一方面从海关和外管局及时获取企业进出口的相关数据,有效把控国外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客户的日常财务监督,督促企业对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和现金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长短期负债结构,综合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