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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过剩谁之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2  浏览次数:464
核心提示: 随着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出台,光伏为炎炎夏日再添了一把火,光伏股应声大涨
       随着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出台,光伏为炎炎夏日再添了一把火,光伏股应声大涨。按照《意见》,中国在未来三年,每年新增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

与2011年光伏装机容量300万千瓦的规模相比,出台的《意见》显然为光伏上下游的企业都画了一张大饼。

政策的频繁利好或许不难理解,欧盟“双反”的大剑砍到光伏业身上以后,中国光伏业最重要的出口渠道被堵死。对于所有光伏企业而言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寻找海外新兴市场,二是深耕国内市场。

在中国城镇化的大口号下,国内光伏市场的机遇不可小觑。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在光伏业被炒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关于其产能过剩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

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光伏产能过剩为10吉瓦,2012年这一数字达到22吉瓦,而中国光伏组件的产量占据全球60%以上。

耐人寻味的是,光伏业产能过剩并非共识,甚至在部委之间也存在着争议。在《2009年中国工业经济运行夏季报告》发布以后,工信部就首次提出太阳能重复建设、无序上马的问题。但与此相对,科技部却认为多晶硅领域存在“产能过剩”的判断有失公允,随后发改委亦没有在审批环节对光伏业一路高歌的产能进行控制。

部委之间的争议,或许可以从统计口径上加以解释。但自从2011年光伏业遭遇拐点之后,光伏企业库存积压、价格下滑,再加上信贷收紧,一时间光伏业哀鸿遍野,产能过剩一跃成为共识。

这时我们不禁要问,掌握着投资审批大权的发改委为什么没有在审批环节加以控制,让中国的光伏业一路高速扩张?面临着云波诡异的市场环境,政府部门又是否拥有风险控制观念,预见或筹备了光伏业寒冬的对策?

在中国,掌握着企业审批决策大权的往往不是企业本身,而是政府部门,这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处于部分失灵状况。而因为审批权所带来的寻租空间,政府部门所代表的公正性又惹人质疑。

近日,在光伏业刚刚曙光乍现之时,发改委研究员又表态光伏产能过剩是暂时的,5年以后或远远不够。对于时时揣摩政府态度的光伏企业而言,各种专家说法莫衷一是,也许到了应该让市场发挥力量、将审批环节弱化,把决策权交还给企业自身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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