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方案要求,201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筑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5%,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筑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50万平方米。
从2014年开始,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规划时就必须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确定规划指标;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合村并镇和组团项目总体规划时,考虑集中使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形成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
郑州市将研究制定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影响建筑节能技术推广的“瓶颈”问题。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加大对应用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强建筑节能产业的培育,对于建筑节能“四新”技术发展实力较强的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积极扶持建筑节能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