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年日照小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传统认识中,我们倾向于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青藏高原地区,选择荒漠、戈壁、荒滩等空闲土地,建设较大规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但是综合考虑电能储输成本、运行维护成本以及投资主体单一等因素,笔者认为也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模式中。这种方式不但可以有效增加建筑节能效果,而且可以就地发电,实时消纳,其综合节能效果非常突出。但在具体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中,还有一些问题必须考虑。
第一,必须考虑如何提高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的实际利用空间。在传统的设计中,光伏发电装置一般置于屋顶,但屋顶的空间有限,所以整体节能效果并不突出。针对这一点,结合现今建筑高层化的特点,笔者认为可将建筑一体化发电与外墙装饰有机结合起来。这种方式有诸多益处。首先,对于高层建筑,外墙面积远大于屋顶面积,合理利用外墙面积可以大大增加光伏发电的可利用空间;其次,由于将光伏发电与外墙装饰合而为一,节省下来的传统外墙装饰的费用相当于减少了光伏发电的整体成本;最后,与传统屋顶设计相比,利用外墙空间发电并没有技术上的障碍。
除此之外,还应该创新思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例如光伏发电加LED灯具构成的节能路灯便是一个好的例子。
第二,需要解决光伏发电投资成本高的问题。对于光伏发电,电能储存投入是一项不小的开支,不但需要一次性投资成本,还有日常的维护成本。说到底,现阶段制约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因素还是成本问题。比如欧洲一些国家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很大,但国情决定了我国无法完全用国家补贴的方式推动光伏产业。
对此,笔者认为除了在光伏发电效率上继续努力创新外,我国还应该在管理机制等方面发力:首先,加强政策上的疏导,制定适合的硬性指标,除了清洁能源补贴外还可以结合建筑节能机制,适当加大补贴力度;其次,引入合作机制,让各公共机构也参与进来,这不但可以拓展光伏发电的发展空间,降低发电成本,还可以减轻电网公司消纳光伏高电价的压力,形成多方受益的态势;最后,光伏产业的下游还应该结合城市特点,加强与其他行业的横向联系,加大创新力度,设计出具有应用更广泛的产品来,比如让光伏产业与广告业、通讯业等社会产业以某种互利的方式联系起来,势必会大幅降低整体投资成本。
最近,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将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该《通知》给我国光伏产品内地需求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导向,同样也给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其实除了公共机构外,商业机构由于用电量较大,参与节能的意愿相对较高,而且具有资金优势,也应该优先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