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6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千瓦。冬奥会光伏廊道等8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纳入建设范围。
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5年底,累计装机容量约4300万千瓦,超过德国居于全球第一。2016年中国光伏行业迎来“十三五”期间的第一年,行业能否取得良好开局,如何应对机遇与挑战成为了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问题。
而根据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我国将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去年,我国首个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落户山西大同。
通知提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应采取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比选方式配置项目,而且应将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基地内单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在10万千瓦以上,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须符合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从通知可以看出,我国的光伏政策慢慢转向‘领跑者’计划,更加注重产品的技术指标。这样会加速产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对于设备制造企业而言,要加快加大高效产品、更符合市场需求产品的研发和投入规模,对于光伏发电也是一种良性促进。”中圣清洁能源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大中国区经理陈海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能源局一般在每年年初便会发布当年的光伏发电建设指标,而今年的计划却有点“姗姗来迟”。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与连年大规模装机背后“弃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不无关系。在此次公布的指标中,对不具备新建光伏电站市场条件的甘肃、新疆、云南停止或暂缓下达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光伏扶贫除外)。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通知首次对弃光限电严重、并网环境恶劣、新能源消纳难以改善的几个省份,实行停止或暂缓下达指标的措施,甘肃、新疆、云南三个新能源大省赫然在列。这意味着政府更加关注投资效益,鼓励电源建设与电力消纳同步发展。
此外,通知还指出,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同时,鼓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建立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方式配置光伏电站项目的机制,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下降。对于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项目且显著推动上网电价下降的地区,其当年建设规模可直接按本省(区、市)上网电价平均降幅(比例)的2倍予以调增,调增的规模仍按竞争方式分配给具体项目。
陈海表示,政府此举用意是鼓励分布式电站和光伏扶贫项目,目前分布式这部分市场尚未真正打开,由于传统观念认为地面集中式电站比较容易操作,开发成本相对低,电费结算也简单。往往也就忽视了分布式电站的发展。而鼓励光伏上网电价实施竞价上网有助于推动光伏平价上网,也是能源局的核心思路,随着成本下降,项目盈利将逐步回归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