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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要锦上添花 而不是喧宾夺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5  浏览次数:651
核心提示:光伏农业这个新产业开创性地将光伏发电与农业开发及节约资源相结合,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的光伏+农业的新模式,不仅能促

“光伏农业这个新产业开创性地将光伏发电与农业开发及节约资源相结合,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的‘光伏+农业’的新模式,不仅能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还能有效解决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征占大量土地的瓶颈问题,达到农业种植收益和能源发电效益的双赢。”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郑桂标在日前召开的首届(2016)中国光伏农业投资发展论坛暨以色列农业技术应用研讨会上表示,光伏农业未来发展之路前景可期但任重道远。

  近年来,随着对新能源的不断重视和扶持,我国光伏发电技术突飞猛进,成为全球年装机量最大的国家。但同时,我国可利用从事光伏电站建设的荒地、荒山、荒滩以及屋顶等资源越来越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光伏产业面临转型升级,与其他产业互相协调发展成为一条重要出路。另一方面,农业也在不断寻求自我突破。由于光伏和农业在土地使用上的共性和互补,在转型发展的难题上,“农业+光伏”的科学、合理组合模式被看作是条出路,目前它被称作光伏农业,也有称为农业光伏。

  光伏农业应以农业为主导

  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高祥根介绍,目前农光项目在实施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轻农重光、无农唯光等农与光不匹配;二是政策理解、执行上的差异和可变性;三是农与光组合不合理。

  “在投入上,一般情况下光伏发电部分的投入要大于农业部分的投入,但由于农业的种植模式与光伏的结合模式还难以统一,导致农业层面还没有系列规范的盈利模式。所以,不管是光伏农业还是农业光伏没有特别清晰的定位,在光伏和农业的结合上难免出现困惑。”首届(2016)中国光伏农业投资发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张斌在接受采访时说。

  投资开发农业光伏电站,需要同时关注光伏效益和农业效益,在项目设计前期就要确定两者的主辅地位。那么在农光项目中,光伏和农业究竟谁应占主导?“农业光伏是一条出路,将项目的土地收益发挥到极致。光伏农业,首先应该是农业,其次才是光伏。”西安特变电工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乔伟说。

  “现在从国家的建设项目来看,肯定是在农业设施基础上来发展光伏产业,不是为了发展光伏而变相征用土地。所以农业光伏应该以农业为主导,在做好农业的基础上来发展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张斌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认为,光伏与农业结合,应以农业为主,光伏要锦上添花,而不是喧宾夺主。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表示,从长远来看,发展光伏农业对于农业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从短期来看,光伏农业在一定程度上是解决光伏困境的有效措施。在面对一系列难题上,一定要重视创新。

  “在光伏和农业的兼容性和平衡盈利上,关键要找到一个黄金切割点,探讨如何平衡二者的利益,达到和谐发展。如果将这个难题成功解决,那么光伏农业的前景将会更好。”张斌说。

  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食用菌分团团长蔡德华较为看好光伏食用菌精准扶贫项目。该项目是将太阳能光伏组件和精准扶贫设施菇棚有机结合,实现菇棚棚顶发电,菇棚棚内高效种菇。他以山东贫困县莘县的光伏双孢菇扶贫项目基地为例介绍其效益情况。该项目占地1000亩,形成800个高效智能菇棚和20兆瓦的光伏项目。仅鲜菇年产值效益可达2.8亿元,毛收入达1.1亿元,1000个扶贫户总收入可达6000万元以上,按每户五口人计算,年户均纯收入5万元,实现户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在光伏发电产值效益上,该项目年发电量达2500万~3000万千瓦时,年产值效益近2500万~3000万元,8~10年即可收回投资成本。

  重视光伏农业的土地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有些光伏农业项目虽以农业为出发点,但由于农业盈利性差,最终做成了单一的光伏电站。这样的农光项目可持续性差,倾向于变相征地。

  谈及土地问题,农光互补项目大多为建设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的红线内,属于不可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基本农田。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任何人、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无权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

  2015年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组成了联合调研组调研农用地管理情况,针对当前反映较多光伏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的问题,联合调研组给出解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针对土地问题,记者在梳理相关政策文件时发现,目前我国光伏农业可参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等政策。

  对此,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特别提醒光伏农业产业:“规范拿地、用地,有助于防范风险。”王斯成认为,当地是否有“建设用地”指标?农业、发电能否实现“双不误”?光伏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等问题都是光伏农业产业需要思考并解决的。

  在采访中,业界专家普遍向记者反映,我国光伏农业发展任重道远,只有立足农业,规范用地,才能推进产业的发展,且在兴起之初就必须确定可行的商业模式与规则,并把好质量关。光伏农业需符合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对电站质量和农业效益制定高标准。只有在整个过程中达到相应的标准,加之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国光伏农业才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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