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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农业乘势而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3  浏览次数:795
核心提示: 2月12日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

    2月12日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光伏历来被认为是众多新能源种类中最具前景的能源利用形式之一,随着我国光伏应用市场不断扩大,对光伏的利用模式不断创新,光伏+农业无疑是我国在光伏应用领域的又一新突破,并成为光伏领域新的投资热点。

  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动力

  “我现在已经将自己家的3亩地流转,建成了太阳能大棚,发的电不仅能满足自用,还能卖给国家赚钱。此外,还能在太阳能大棚里种菜,现在一年的收入比以前翻了几倍。”山东即墨普东镇农民王学俭告诉记者。

  村庄采用太阳能发电是即墨普东镇实现太阳能小镇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惠民内容。70多户村民安装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已经启用,200多名村民用上了免费太阳能电能。将来不久,普东镇几十个村庄的数万村民将全部用上太阳能发电,成为名副其实的太阳能小镇。

  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会长张勇介绍,每座太阳能光伏大棚都相当于一个200千瓦的发电站,每年可发电28万度,能产生30万元的经济效益。

  “光伏农业的意义不仅可以让偏远地区的农民自己发电,还在于让普通农民转变为产业型农民。”张勇告诉记者,太阳能小镇让这里的农民成为“棚内种蔬菜、棚顶发电”的新型菜农。太阳能小镇建成后,至少将吸纳15000个劳动力就业,这将占到普东镇现有21000多名劳动力的大约70%。即使体弱的劳动力,也可以进入光伏大棚从事农业生产,农民每月可领取2000-3000元工资。

  由于光伏大棚发展的是高效现代农业,单位产出效益较原来要提高10倍以上。

  光伏农业项目一经推出便受到了极大关注,被整个行业寄予厚望,而其对于国内农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也不可小觑,光伏使农业华丽转身,披上了高科技新装,为现代化农业注入新的动力。

  “未来光伏大棚,靠自身发电能够使棚内温度、湿度、土壤墒情等都实现自动化检测。节省了劳力、电力,还能卖电赚钱,让光伏与农业的结合产生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张勇说。

  “目前我国农业大棚面积居世界第一,除小型拱棚等简易设备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面积超过200万公顷,是宝贵的光伏发电资源。农业大棚往往连接成片,具备分布式发电和并网的条件。”力诺电力集团营销总监刘建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在全国大面积、大范围地推广光伏农业产品,其市场可达千亿元规模,在5年内可达到万亿元规模。

  仍面临诸多瓶颈

  光伏农业优点多多,但发展的势头并不令人满意。即使是光伏农业的发展模式,也正处于探索阶段。

  “农业涉及的内容丰富而广泛,受到天气、地域、环境、观念等影响,光伏与农业结合,需要在多个分支模块进行不断探索与实践,才能总结出一些规律。”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会长、高级工程师高祥根说。

  “农业光伏的开发甚至比屋顶分布式还要复杂。当前光伏和农业的最佳结合模式主要有光伏菌业、光伏渔业、光伏荒山治理、光伏动物养殖等几大类。以最常见的蔬菜大棚改造为例,如何在现有蔬菜大棚的棚顶安装光伏板,并进行基建打桩作业,排布组件的方阵、角度、密度都需要摸索,三思而后行。因为农业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础命脉,绝不可能允许推倒重来,反复试验。”高祥根说。

  与此同时,农业光伏项目也涉及“九龙治水”。据了解,每个农业光伏项目都需要经过地方发改委、规划、水文、农业、国土、环评、消防、电力等众多政府部门的审批,而各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不尽相同,成为光伏农业推进迟缓的重要原因。

  光伏电站初始投资的困局并未得到有效改善。以农业大棚14元/每千瓦时计算,1兆瓦就需要1400万元的投资,这笔钱完全由农业公司承担有一定困难。要缓解这一矛盾,需要具备强大农业基础的专业化公司和有大型光伏电站运营经验的光伏企业共同完成。

  目前,农业光伏的投资主体一般以光伏(新能源)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有向农业转型意愿的投资机构为主。由于光伏农业项目的经营主体不同,经营模式也各不相同,很难形成完整统一的商业模式与工程体系。

  此外,这种分布式光伏的上网也是困扰光伏农业发展的瓶颈之一。“目前来看,光伏发电和风电都是‘垃圾电’,对电网会造成影响,而且要付出额外的成本,电网没有积极性让光电上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电力专家告诉记者。

  记者也注意到,去年8月,为打破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发展僵局,国家能源局在嘉兴召开全国光伏沟通大会,光伏“新政”随之推出。“新政”的最大亮点是将与农业结合的光伏应用纳入分布式规模范围,且项目不再受6兆瓦、10千伏分布式指标限制,35千伏(东北可达66千伏)、规模达20兆瓦的农业光伏项目均可纳入分布式光伏指标内,并享受与地面电站相同的1元/千瓦时上网电价补贴。

  但光伏“新政”下发后,国网还未重新调整相关的并网文件。与6兆瓦、10千伏的分布式项目相比,之前分布式并网政策已完全不能适用于“新政”下的项目规模。20兆瓦、35万千伏的项目必须通过升压站并入电网,但相关文件未见及时出台。今年是国内将光伏应用的方向从地面光伏电站转向分布式的第一年,分布式发展的瓶颈年内或将破解。

  完美融合仍需探索+实践

  “光伏+农业,一个代表着绿色转型发展之未来,一个代表着国计民生之根基,光伏使最传统的农业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但如何真正使得光伏、农业完美融合,达到1+1>2的效果。项目需要在谨慎中前行。”张勇告诉记者,投资人首先要“因地制宜”地策划制定一个自己满意,让政府满意的光伏农业综合体规划及运营方案,只有“有计划有准备”地赢得政府的信赖,获取光伏农业的优质资源,才是产业发展的基础。

  “再大的光伏电站投资企业,也缺资金及融资解决方案。借鉴和学习国外成熟模式和经验,多渠道多方向多形式使光伏电站的融资渠道畅通,大投入的光伏农业应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张勇提醒说。此外,大投入的光伏农业,农业运营和种植是绕不过去的“坎”,如何有效解决光伏农业中“农业版块”的模式问题,是大规模开发光伏农业的根本性问题。

  “最大限度满足光伏电站投资企业的光伏电站收益需求,最大限度满足现代农业企业的种植需求,光伏农业大棚的投资成本还得进行最大限度的控制。”张勇认为,这是一个高难度的平衡,这需要“跨界”的专业和经验。

  山东已成为发展光伏农业的先行者。“相较而言,山东既是农业大省,也是光伏大省,省内落地了不少成功的农业光伏项目,这主要得益于当地的光伏政策。”张勇分析说,山东省对所有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都设定了一个限制——电站必须和农业相结合。由于不改变土地性质,避免了很多潜在土地审批风险,为发展光伏打下了基础。

  “光伏和农业的结合,创造了无限效益,增加了农业的价值。只有农业与光伏达到共赢,国内光伏农业才会有希望。”国家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原司长冯玉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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