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讯 过去的一年,分布式光伏无疑是最风光的。
2014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制定了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目标——800万千瓦。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规划,2014年度新增建设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比约60%。
国家能源局此举,意味着国内光伏应用开始大规模从西部戈壁地面光伏电站转向东部工商业发达城市的分布式光伏,这种转移的背后透露的则是中国太阳能发电市场的战略调整。
事实上,2013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发布,已经标志着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大幕正式拉开。该文件对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给出了明确的已经政策导向——重点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
进入2014年,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2014年也被认为是中国分布式光伏发展元年。
为了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难题,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发展,2014年8月4日,国家能源局在浙江省嘉兴市组织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交流会。
据媒体报道,在嘉兴市召开的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现场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高度评价了嘉兴模式,称“嘉兴模式好在政府敢担当”,认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系统共性难题,很多在嘉兴得到突破,并已经看到实际效果,嘉兴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两个月后,2014年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这项扶贫工程主要是针对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方案要求,支持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时要求“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
当然,这些政策中,最为公众瞩目的是2014年9月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将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此新政明确了政府对分布式光伏的长期支持态度,并给出 “全额上网”、电站享受标杆电价、增加发电配额、允许直接售电给用户、提供优惠贷款、按月发放补贴等一系列应对措施。
在政策利好的基础上,2014 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12号)。文件提及,在国家能源局已公布的第一批18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外,增加了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园区,鼓励社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2015年底将完成30个示范区的建设,总规模达335万千瓦。
不到两个月后,2015年1月,国家电网发布《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电网要求,各级单位要在规划设计、并网接入、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电费结算、补贴转付、信息统计等方面,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关键制约,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市场规模。
显然,在上述政策支持下,目前分布式光伏建设中遇到的诸如屋顶、融资、电网接入、管理和电力交易等问题都将得到较好解决。
而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同时,国家能源局开始出台三份文件打击路条买卖,整治光伏电站项目投机行为。
2014年10月9日和13日,国家能源局网站连发两条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核心是对光伏发电的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进行监管。半个月后,10月28日,能源局再次发布特急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该文件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展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当然,2014年中国光伏产业不光是好消息。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对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第二次“双反”。与首次“双反”调查相比,二次“双反”调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对象也由中国大陆扩大到包括台湾。
与此同时,5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光伏组件和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5月22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板作出反倾销终裁,涉及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税在0.64-0.81美元/瓦之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终裁结果还没出来之时,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反补贴、反倾销”调查。
2014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结果,其认定中国大陆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中国台湾地区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继美国商务部于2014年年12月公布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结果之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15年1月21日公布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方将据此征收“双反”关税。
不过,无论这些“双反”坏消息的最后怎么样,中国政府对光伏的多重支持政策,将重燃行业热情,国内新一轮光伏盛宴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