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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园区:暂缓上马是明智之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5  浏览次数:703
核心提示: 总投资40亿元的宁波日地光伏产业园项目,日前在位于北仑的宁波开发区小港装备产业基地开工建设。近年来宁波开发区加快能源结构
       总投资40亿元的宁波日地光伏产业园项目,日前在位于北仑的宁波开发区小港装备产业基地开工建设。近年来宁波开发区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新能源产业异军突起,总投资达150多亿元。宁波日地光伏产业园项目占地约700亩,设计产能为年产1000兆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500兆瓦多晶硅体生长和切片,投成后年销售额将有150亿元。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认为,光伏产业目前处于低潮期,企业所面临困境远超预期,产业园项目应当暂缓上马。

首先,行业发展状况是产业园区规划的基础。上半年光伏产业进入下行周期,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亟待淘汰,行业结构严重失衡,市场在外、技术在外等问题远未解决,光伏巨头亏损严重,鲜有企业能够获利。此时上马光伏产业园区项目不太明智,片面追求规模、产量的发展模式祸患无穷。

其次,区域经济是产业园区制定的决定性因素。宁波依靠独特地理区位优势及产业优势,在物流、化工、制造业等方面发展较为出色,其应以支柱性产业为基准,建设有特色的物流、化工、制造业链条,将自身优势发挥到极致,而转投光伏产业实乃舍本逐末之举。虽有风电项目、LNG项目不断上马,但最终能否盈利还不得而知。

最后,产业链条是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具备完整、清晰的产业链条,产业园区的规划才算合理,园内企业才能充分利用协同效应,快速实现经济效益。而宁波在光伏产业链条建设方面明显滞后,上下游产业布局不够到位,单一制造产品组件势必不妥,盲目开工光伏产业园必然出现多重问题。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产业园区的建设应当慎重,前期实地调研、规划等工作应认真翔实。地方政府切勿为了追求新能源而发展光伏产业,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非但不会为当地创造税收、就业,反而会制约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重建设、轻利用的思想在光伏产业普遍存在,各项配套设施亟待完善,目前上马光伏产业园区无异于“引火烧身”。

中投顾问《产业园区规划指南》指出,国内光伏产业园区建设存在多重问题,解决方法应具有针对性。一方面,加强地方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更应注重企业在产业园区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做到市场化运作、商业化开发;另一方面,配套设施需同步到位,尤其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的集聚对光伏产业发展具有突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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