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随着劳动力成本较低、价格竞争优势较大的“中国制造”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容易触动他人利益,当无法在价格上与“中国制造”进行竞争的时候,就可能启动反倾销等手段去限制中国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光伏产业目前还处在产业链下游,产品附加值不高,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也是我国经常受到“双反”调查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光伏产业,本就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类型,更可以依靠知识产权打破贸易壁垒,达到从“以价取胜”向“以质取胜”的过渡,从而占领市场,应对“双反”。
“走出去”:遭遇贸易壁垒
在美国遭遇的此次最新的反倾销调查中,中国企业今后向美国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时将会被收取费率高达20.38%的现金保证金。如果到明年年初美国有关部门做出的终裁决定为肯定性裁决,美国海关将正式对中国相关出口企业开征反倾销税。
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光伏产业便开始在业界崭露头角。到2009年,我国的光伏电池产量占到全球总产量的40%,成为名副其实的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而相应的,根据汤森路透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在1990年至2009年间公开的太阳能技术相关专利申请中,中国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全球相关技术专利申请中占比达13%。也正是从这时起,物美价廉的中国光伏产品开始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从2011年至今,中国光伏企业已在美国和欧洲遭遇了数十次“双反”调查。
对此,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国面临的是全球化的竞争,虽然我国的制造业在近年来进行了一定的专利积累和布局,但整体来看出口单价仍然偏低,部分中小企业为争抢市场不惜互相杀价,这些敏感因素都是美国和欧盟方面最为关注的。“国内企业之间的价格战导致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加大研发投入的能力不够,对产业结构调整、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品牌产品培育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李顺德说。
实际上,虽然我国近年来在光伏产业领域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排名高居全球前列,但从专利申请类型来看,在华提交的光伏产业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申请占比仅为13%,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占比则高达60%。以此次遭遇反倾销调查的部分中国企业为例,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查询分析可知:深圳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比亚迪旗下的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尚未有专利申请公开。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提交中国专利申请5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仅6件。
即使是专利实力较强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提交的375件中国专利申请中,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就达到了229件,占比超过60%。
谋对策:依靠知识产权
在采访中,记者从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处证实,就在光伏产业为应对此次美国的反倾销调查而忙碌的时候,在地球的另一端,包括德国太阳世界在内的欧盟光伏生产商也正在准备申请材料,拟对中国光伏产品提起反规避调查申请。应对“双反”,已经成为了摆在中国光伏产业面前一道不得不跨越的沟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员孙娜表示,“双反”调查可以作为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一面镜子,反映出我国光伏产业出口货量抢市场,想要薄利多销的理念。这种出口模式盈利效果有限,又容易遭遇贸易摩擦。作为技术密集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光伏企业必须实现无形资产的增值,也就是建立品牌、积累专利,才能使企业完成从“以价取胜”向“以质取胜”的过渡。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光伏产业核心技术领域涉及把辐射能转换为电能,通过辐射进行电能控制的半导体器件,专门用于制造、处理半导体器件的方法或设备等方面。目前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垄断了全球多晶硅料的供应,中国企业从国外购买硅料后,在国内加工成硅片、太阳能电池,最后组件封装后再出口。这种“两头在外”的模式使国内光伏企业承担了产业链中高污染、高耗能的环节,抗风险能力弱、生产成本高。
在对目前光伏产业的专利布局进行深入分析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的光伏产业应加强晶硅提纯等核心专利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注重冶金制硅工艺的原始创新和专利申请工作,同时防范薄膜光伏电池、染料敏化电池技术的知识产权风险,在上述技术领域积极布局外围专利,最终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
李顺德认为,纵使运用法律手段规避了“双反”调查的影响,依靠价格战的传统出口模式也只能使光伏产品抢占了市场份额,却不能获得更多利润。因此光伏产业应不断创新,拥有更多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进一步树立“中国智造”的高端形象,以此赢得一个可以创造品牌价值乃至长期创造收益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