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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光伏产品需关注国外贸易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8  浏览次数:427
核心提示: 太阳能光伏是全球公认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光伏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然而,欧美及一些西方国家
      太阳能光伏是全球公认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光伏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然而,欧美及一些西方国家似乎并不情愿将太阳能光伏的巨大机遇拱手让给中国,正试图通过设置各种技术性贸易措施打压中国企业的发展。既有欧美堂而皇之的“双反”调查,也有鲜为人知、隐密性较强的技术贸易壁垒。近日,嘉兴辖区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光伏产品因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原因惨遭退运。经调查,该批货物为太阳能组件,退运原因是未按标准进行防火测试,退运货物总值达25.7万美元。据统计,这是今年以来嘉兴辖区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原因受损最大的退运批。

  据悉自2013年7月16号起,澳大利亚开始强制执行太阳能光伏安全新标准AS/NZS5033:2012。自此,澳洲清洁能源委员会(CleanEnergyCommission,CEC)光伏组件 列名认证将执行新的申请要求。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对于安装在屋顶及其他建筑上的光伏组件,必须通过IEC61730-2中有关防火测试的要求,防火等级为C级。二是新增附录H1,针对光伏逆变器安全标准IEC62109-2的引入日期,由原来的2014年7月1日向后顺延至2015年7月1日。也就是说,到2015年,光伏逆变器申请 CEC注册时才需附上IEC62109-1和IEC62109-2的证明文件。三是新增接地故障警报,并要求于2015年7月1日强制执行;四是CEC认证不再接受EN标准的证书和报告(EN61215、EN61646、EN61730)。五是改变第4.2节“光伏阵列最大电压”中电压的计算方式。嘉兴辖区此次退运的主要原因就是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太阳能组件未进行IEC61730-2中有关的防火测试,从而未达到新标准AS/NZS5033:2012的要求。

  嘉兴光伏产业有着较好的发展基础。高峰时期,嘉兴有光伏企业100家,年产值近200亿,约占浙江省光伏总产值的1/3。嘉兴是浙江省开展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的城市。但是,嘉兴光伏产业要走出困境,走在前列,依然任重道远。在此,嘉兴检验检疫局也郑重提醒相关光伏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了解国外技术标准和法规,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向,提高产品检测能力,确保出口的光伏产品符合输入国标准和认证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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