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2月17日表示,自2013年5月份以来,中美双方就妥善解决光伏领域的贸易摩擦进行了多轮磋商谈判。就在谈判过程中,美方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第二轮“双反”调查,此举无疑加剧了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也给磋商解决中美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制造了障碍。
事实上,早在2011年11月份,美方就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份决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双反”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晶澳太阳能COO谢健认为:“这次调查的目的在于,把以往中国大陆公司的避税途径全面堵住,不让中国大陆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加工成电池及组件,再出口到美国市场。”
虽然此次公布的是初裁结果,但光伏行业人士普遍预测,美方最终裁定结果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企业不利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数据显示,受欧美“双反”调查影响,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对美欧出口量大幅下降,较2011年分别下降约30%和45%。但中国光伏产品对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出口量也出现翻倍,增量几乎弥补了欧美市场的减量部分。
除此之外,近日已有企业表态可能通过到东南亚国家设厂来规避制裁。但对于部分从去年三季度起调高了对美出货量的企业而言,此次调查中可能遭受较大的影响。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球针对中国发起的贸易“双反”调查和贸易争端接二连三,仅1月份前十天,商务部就连续发布14条贸易预警。
专家认为,在未来经济下行周期里,部分发达国家很有可能会采取更多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来针对中国。对华贸易摩擦渐成常态的现实要求我们形成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各司其职、互相补充的贸易救济机制,防止美国贸易保护政策产生不断扩散的“涟漪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