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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模式模糊 分布式光伏阻力重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9  浏览次数:430
核心提示: 去年11月,国家能源局为2014年的分布式光伏发展设定了一个宏伟目标即我国分布式光伏今年新增装机规模达到8GW,将其占光伏发电总
       去年11月,国家能源局为2014年的分布式光伏发展设定了一个宏伟目标——即我国分布式光伏今年新增装机规模达到8GW,将其占光伏发电总新增规模的比例,由2013年的30%快速拉升至将近67%(此前国家能源局预计2013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10GW,其中分布式3GW)。

不过,时隔不久后,工信部旗下研究机构便发布报告,直言“2014年光伏建设12GW的指导目标中,8GW分布式发电,预计实际仅可完成6GW左右。”

事实上,工信部的预言与光伏业界的体会不谋而合,晶科能源品牌总监钱晶就曾对记者表示,“即便政府支持,面对分布式,企业仍顾虑重重,投资者亦犹豫不决”。

分布式光伏阻力重重

去年11月底,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提出,要“推动光伏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和产业升级”。

事实上,管理层着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良苦用心不难理解,一方面,分布式是业界公认的光伏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分布式为光伏技术进步提供了一片沃土,而只有提升转换率、发电量,实现平价上网,光伏才能最终甩开补贴“拐棍”,健康成长。

那么,在实际产业化过程中,分布式光伏发展为何举步维艰呢?

究其原因,钱晶归纳为“终端用户消纳的不确定性会影响投资收益、电站完工后产权的风险性,以及终端用户消纳的持续能力”三点。

首先,相对地面电站依据日照、电价补贴等关键数据,即可相对准确计算出的发电量、回报率,分布式光伏却存在着峰谷平电价间、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间的诸多变量,致使其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其二,屋顶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可能归属不同家,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三方关系难以协调;同时,25年内(光伏组件商质量承诺期),业主需拆除建筑物或转让他人等不确定因素,都可能直接引发项目产权的风险,因为屋顶毕竟不同于土地。

其三,终端用户会否发生停工歇业,转产或厂房转让后下一个用户是否能维持同样的用电水平,都会影响项目未来的盈利。

“归根结底,大家并没能看到一个合适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商业模式,也就是盈利模式。”钱晶表示。

提高电价或成选项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每千瓦时0.42元”之规定,光伏发电在商业用电约1元/度(全国各地电价平均值)成本的基础上,还可以拿到0.42元/度补贴。依此计算,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部分,业主方实际得到了约1.42元/度的实惠,而“余量上网”部分,理论上仅可实现0.8元/度-0.9元/度的营收(全国脱硫火电上网电价均值0.4元/度,加之0.42元/度补贴)。

如上计算,清晰地展现出了政策制定者“鼓励分布式,又侧重鼓励自发自用”的战略思路。不过,在钱晶看来,为了令分布式光伏收益率更加清晰,“余电上网部分的补贴应参考西部电站(一类地区上网电价为1元/度),甚至略高一些,因为东部光照不如西部,更为关键的是,如此一来,分布式光伏的投资收益率就非常容易计算了”。

此外,由政府统一屋顶资源,平抑各方利益,不失为获取稳定屋顶资源的好办法。加之微网和储能,实现园区的各个屋顶分布式发电,统一并网,根据各家的用电需求实现配送。“就类似发挥一个水库调节的功能,这样能让光伏屋顶发的电能最大化、最有效率地在园区消纳利用,这样便解决了消纳的问题。”钱晶向记者举例道。

钱晶认为,“借鉴德国的做法,其电价标准由火力、光伏、风力等不同发电成本加权平均所得。而我国新能源电价附加只占电价很小一部分。试想,如果适度调高这部分附加,拉大工业峰谷电价差和时段电价差。屋顶用户自觉会积极使用自发的光伏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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