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新区发展光伏产业思路的调整。”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区光伏产业起步较早,“十一五”期间产业集群迅速发展壮大,是新区最具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也是新区最有优势、最有潜力、急需振兴的战略性产业之一。“打造‘光伏高地’,不是单纯追求产能,更多是要追求质量和效益。”该负责人表示。
紧抓国家政策契机,意见明确新区以“示范引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为原则,大力推广光伏示范应用,加大鼓励扶持力度。今年10月,新区成为国内首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成为苏南地区首个国家级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借助这一大利好,新区继续释放政策红利,新区经发局相关人士介绍,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企业将优先享受各级节能降耗扶持政策。居民屋顶使用本地产品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则按照2元/瓦的标准给予补贴。光伏产品本地化率超过50%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还可按总装机容量享受区级补贴,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兆瓦。
意见对于新区光伏产业的发展内涵也有了更深的考量,从多个角度对光伏产业实现多元化发展做出明确指引。新区经发局相关人士介绍,光伏产业链包括上游的多晶硅、硅片,中游的组件,下游发电应用。为推进光伏企业能级提升,新区光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下一步不仅在制造端注重现有产能的恢复,新区更要引导产业多元化发展。要依托无锡国家级监测中心在光伏行业中的地位,制定行业检测标准。加大对光伏企业总部入驻的鼓励,鼓励新区光伏企业走出去投资光伏电站或EPC总包,项目最高奖励可达200万元。商业模式是该意见屡次提到的一个关键词,不仅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权租赁等商业模式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该意见还给新区电站转让带来利好,将实行相应税收返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