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2012年11月做出决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介于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指出,美国在有关反倾销调查和复审中,存在不当适用目标倾销方法、拒绝给予企业单独税率、不当适用不利事实推定等一系列与世贸规则不符的做法,错误认定中国产品存在倾销,严重夸大中国产品倾销幅度。
沈丹阳表示,本次争端涉案金额巨大,以13起措施中各项产品反倾销调查终裁前一年的出口美国金额计算,涉及中国企业年出口金额达84亿美元。美国的错误做法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业界对此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就此向美方表示严重关切并阐明立场,但美方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注。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的解决的程序,案件将经过磋商、专家组审理、上诉和执行等几个阶段,预计专家租给出的结果将在一年后公布,而最终的裁定结果将可能需要一年半到三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