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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细化政策给力 或迎爆发性增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9  浏览次数:449
核心提示: 26日,有消息称国家能源局已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有业内人士
       26日,有消息称国家能源局已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提出按月结算既能解决光伏企业一直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也能保证了发电收益尽快入账,极大的调动电站运营企业积极性。

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将按月结算

据了解,《通知》首次提出了规模管理的概念,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发电需求和建设条件,同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部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通知》还规定,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项目,由电网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在经开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域统一建设的,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域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而此次发布的《通知》在电网接入和运行、计量与结算方面均给出了解决方案。要求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中商情报网产业研究院能源行业研究员徐思聪认为,这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利于分布式发电探索更多的业务模式。“光伏发电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按月结算首先解决了光伏企业一直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电网拨付补贴资使得流程更加简化,同时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费也保证了发电收益尽快入账,极大的调动电站运营企业积极性。”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暂行办法的内容并没有“过人之处”,其中多项政策早被业内人士和相关企业数次提及,而政府一直未给出明确指示,且核心问题的解决触及多个利益相关者的核心利益,并非一纸文件就能化解。

政策利好下光伏产业或迎爆发增长

近日,国家多部门出台关于分布式光伏的政策。26日,财政部消息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相关规定自通知发文之日起施行。

此外,国家能源局也在本月初下发了《关于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的函》,要求在不出现弃光限电的情况下,2014年光伏发电的建设规模较今年提高两成,达到12GW(吉瓦)。其中,分布式光伏8GW,光伏地面电站4GW。

有机构预测,分布式光伏2014年将迎来400%的增长。徐思聪表示,《办法》涉及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管理、项目备案、建设条件、电网接入和运行、计量与结算、产业信息监测及违规责任等细则,将管理细化,有助于新能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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