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再启申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497
核心提示: 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下称《通知》),称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
      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下称“《通知》”),称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3年8月底前投运尚未纳入前四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可参与申报。

电力行业分析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大幅上调有助于加快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速度和扩大发放范围,但随着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快速扩大,未来可再生能源基金仍存在较大缺口。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代表则向记者透露,目前补贴发放不及时、标准随意改变情况较突出,呼吁未来能够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补助分为3类。首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第二类,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最后一类,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其中,补助金额占比最大的是第一种情况。”中债资信报告介绍称,然而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长期存在缺口,将影响到补贴发放的效率。

今年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今年9月25日起,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根据英大证券研究院的测算,将令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增加300亿元,可短期缓解可再生能源资金补助发放的问题。

不过从长期来看,2015年作为各可再生能源的规划目标的节点,当年完成的新增装机量将大幅增加,相应的发电量也将迅猛增加,预计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三者所需补贴合计约为747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征收金额将再度不能完全覆盖补贴需求。

“金太阳工程、上网电价补贴、招标电价等项目中,企业也都表现得不十分积极,甚至是处于很无奈的状态。”国内一家光伏电站工程商负责人接受中国证券网记者采访时透露,究其根源,尽管相关资金补贴有法可依,但实践过程中一些怪现象使法律形同虚设,例如有补贴但几年都拿不到; 项目完成并不了网;限电现象是常态; 补贴期限及价格随意性较大,经常修改,呼吁出台更有可行性的实施细则。

今年5月开始,全国人大已针对《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但国内光伏行业权威专家认为,全国人大的执法检查仅能起到督促作用。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在公开场合表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仍在争取出台阶段。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