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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多数成员“反对”对华光伏双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09  浏览次数:581
核心提示: 在德国和英国等欧盟国家的强烈反对下,9月27日,欧盟未就对中国光伏双反初裁问题投票。虽然投票属于摸底性质,左右不了欧盟委员
      在德国和英国等欧盟国家的强烈反对下,9月27日,欧盟未就对中国光伏“双反”初裁问题投票。虽然投票属于“摸底”性质,左右不了欧盟委员会在6月5日公布初裁决定,但英国指出,德国带领欧盟多数成员国反对征收惩罚性关税,动摇了欧盟贸易专员打击所谓不正当竞争的激进努力。9月28日,德古赫特一方面警告中国对欧盟国家影响力加大,另一方面也在光伏争端上“松开了口子”。

据中国行业研究网报道,按照原定计划,欧盟成员国应该在5月15日就是否征收临时惩罚性关税问题投票,但在德国反对下一拖再拖。27日旁听中德工商界午宴时,德国副总理兼经济与技术部长勒斯勒尔当着李克强总理和其他与会者的面,表示在当天上午10时的会议上,德国坚决反对投票,要求欧盟多听听中国的声音。“在我们看来,没有征收惩罚性关税的必要。”28日报道说,27个欧盟成员国中,至少有14个国家明确反对向中国光伏产品征税,另有一些统计认为有17个。这其中德国的立场至关重要,因为它是欧盟最大经济体,也是中国在欧盟中最大的贸易伙伴。此外,当初双反调查也是一家德国公司“太阳能世界”牵头发起的。

对“德国正式拒绝欧委会征税建议”表示欢迎。声明呼吁欧委会不要为保护区区8000个工作岗位和33%的市场贸然发动救济措施,以免伤害数倍于此的欧洲上下游企业。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发言人普罗伊格沙斯说,德国政府倾听了德国光伏产业和其他业界的呼声。欧委会准备征收临时惩罚性关税的计划非常危险,不仅将对中国制造的光伏产品征税,而且将对其他地区制造、但从中国出口的产品征税,这种做法毫无逻辑,是非法的。

最为推动“双方”的一方,欧洲光伏产业联盟主席米兰·尼奇克对表示,欧洲反倾销法规定,在临时性措施推出后可进行谈判。他认为,欧洲光伏企业目前的困境是中国的不正当竞争造成的。他们支持谈判解决方案,但“中方还没有提交任何实质性的建议”。28日,法国的生态、可持续发展和能源部部长德尔菲娜·巴托也表示支持对中国征税。

欧盟委员会贸易专员德古赫特27日还同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钟山进行了会谈。会后欧委会发表的声明标题是:《欧盟准备同中国在太阳能电池板问题上谈判友善解决方案》。声明说,当天两人进行了非正式会见。德古赫特清楚表明,他愿意就光伏问题谈判。“但是,中方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建议。当然这很自然,因为我们还没有进入正式谈判阶段。这种谈判只有在6月5日就临时惩罚性措施做出决定后,才能开始。”德古赫特还向钟山表示,他希望必要的时候同美国一起谈判光伏问题解决方案。

此外,德古赫特还称,在贸易救济问题上,欧盟委员会具有是否征税的决定权。他说,欧委会发动反倾销调查并非心血来潮。但如果欧洲受到的损害能够在中方行动基础上消减,欧委会愿意在实施临时措施后,考虑其他措施。德古赫特表示,“球在中国一方”,暗示中国政府要主动提高光伏产品的出口价格。

中国政府形容同德古赫特的会谈是富有建设性的。但如果欧方对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无线通信设备自主立案调查,中国政府不会坐视不管,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利益。报道认为,6月6日欧盟仍将开始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但到12月份时将面临强大的要求中止的压力。欧盟成员国在光伏问题上产生的分歧,也凸显欧盟在如何同中国打交道问题上的分歧。

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时间表”

2012年9月6日,欧盟启动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8日,欧盟启动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2013年5月8日,欧委会建议对中国光伏产品征临时惩罚性关税,平价税率47%。

2013年6月5日,将公布对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并可能征收临时惩罚性关税。相关各方可要求欧盟提供初裁依据,并在30天内提出抗诉文件。

2013年6、7月,欧盟将就反补贴问题做出是否征税的决定。相关各方可要求欧盟提供决定依据,并在30天内提出抗诉文件。

2013年9月,相关各方要求欧委会就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召开听证会。欧委会停止搜集关于反倾销终裁所需的证据。

2013年12月5日,将公布对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很有可能将同时公布反补贴调查结果。

2013年12月7日,公布反补贴调查结果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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