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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保利签订195MW电站收购框架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2  浏览次数:464
核心提示: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金保利新能源或本公司,股份代号:0686.HK,金保利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 ,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金保利新能源”或“本公司”,股份代号:0686.HK,金保利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 ,昨日宣布与国电光伏有限公司(“ 国电光伏 ”)、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电蒙电” )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 “四十八所” )签订收购框架协议,拟收购国电蒙电及四十八所旗下项目公司不低于80%的股权,总装机容量为195MW,将支付定金为港币一亿元。

2013年8月22日,金保利新能源与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hotovoltaic Green-Ecosystem Organization,简称“PGO”)成员,包括国电光伏、国电蒙电及四十八所等在内的五家大型光伏企业签订400MW 光伏电站有条件收购协议。基于该合作,此次金保利新能源将向作为被委托方和 EPC 承建方的国电光伏支付第一批电站的定金港币一亿元,收购委托方国电蒙电和四十八所总装机容量为195MW 之电站项目不低于80%的股权:国电蒙电项目包括国电乌拉特后旗40MW光伏发电项目和国电察哈尔右翼前旗50MW 光伏发电项目;四十八所项目包括国电奈伦土默特左旗65MW 光伏发电项目和国电托克托县40MW 光伏电站项目。

按照协议,上述收购项目应不迟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并网发电,且首年及后续阶段的上网小时数及上网发电量均需符合各方所设之目标。

金保利新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表示:“自今年8月 PGO 成立以来,金保利新能源与国内光伏龙头企业展开了全方位的紧密合作,发展光伏电站项目。这种上下游产业链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仅有利于实现各方优势互补,保证光伏发电顺利并网,提升运行效率及稳定性,并且有助于合力打造光伏产业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光伏发电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此次公司向国电光伏支付港币一亿元定金以收购第一批195MW 光伏电站不少于80%股权,显示公司管理层正在稳步并审慎地推进并购项目,以确保股东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李原先生总结道:“作为招商局旗下专业从事投资、开发及运营太阳能电站的平台,本公司将发挥在投融资和电站经营方面的优势,进行灵活的产业战略布局,收购优质的太阳能电站,大规模启动项目开发和并购。我们有信心,在国家通过电费补贴、税收、融资等方面大力支持光伏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下,金保利新能源不仅将专注打造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最佳平台,更将不遗余力为中国绿色低碳经济添砖加瓦。”

有关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686)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是中国领先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运营企业,主要业务为太阳能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2013年6月10日,本公司完成收购招商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自此,本公司开始与大型企业一起联合进行一系列的并购,全方位整合太阳能电站业务资源,进入快速发展期。目标是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电站运营平台,并建立绿色的光伏生态圈。本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686.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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