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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源电气拟筹资60亿建农光互补电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399
核心提示: 11月17日晚间,森源电气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森源新能源)在11月14日与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政府就

    11月17日晚间,森源电气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森源新能源”)在11月14日与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政府就森源新能源拟在孟津县境内投资建设600MWp地面农光互补电站事宜达成协议。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的形式筹资60亿元,用3~5年时间,在河南洛阳市孟津县境内建设600MWp地面农光互补发电站。

  公司称,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大电气”的发展战略,将是公司大力拓展地面农光互补发电系统等新能源及光伏发电业务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促进农光互补电站开发建设,将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农业种植相结合、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综合经济体的新的举措。如顺利实施,还将能与公司输配电及电能质量治理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目前双方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约定项目需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政府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并协助办理或申请上级办理项目的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水保、备案、电网接入等手续方可执行,在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协议要求,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提供的土地、电网环境等条件,经论证后制定本项目一次性或者分期进行建设的计划。公司在所有建设手续完备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项期工作并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在项目各项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当地政府保证公司为该区域的光伏电站唯一建设主体。

  公告称,届时如顺利实施,公司将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促进该项目的进程,并由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公司根据批复的年度建设规模,可以合理安排投资额度;洛阳市孟津县政府根据公司的建设规模,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

  东兴证券分析师认为,此前由于河南省政府对电站产业盈利模式认识不清楚,导致每年国家发改委给河南的光伏电站指标不敢接,用不完。随着今年国家各种配套政策的出台及东南部发达地区商业模式的逐渐成熟,中原地区的光伏电站产业也逐渐发展起来。保守预计2015年装机量在900MW,其中分布式电站大约600MW。

  从目前各个企业备案情况来看,2015年河南地区光伏电站参与的热情大开,备案数量成几何级数增加。作为中部地区相对较谨慎的光伏产业政策地区,截至目前还没有出台省级补贴政策,其光伏电站产业将会慢于东南部地区1~2年的周期,这对于积极进军中部光伏电站领域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潜在的刺激利好,若将来省级政府补贴实施,将会使得现在已具备经济效益的光伏电站项目获利更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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