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披露,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易县新能源100%股权的成交金额为7865.34万元、沧州新能源100%股权的成交金额为14254.37万元。因此,本次收购价格为22119.71万元。标的资产盈利情况较好,易县新能源2013年、2014年1-6月分别实现净利润1709.27万元和713.58万元。沧州新能源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1924.98万元。
公司表示,本次收购主要有两个目的。首先,因公司所属热电厂陆续关停,目前资产规模较小,需注入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购买优质资产满足需要。本次收购预计将增加7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获取优质清洁能源资产。
其次,根据中电投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此前的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三年内,根据东方热电股份资产状况、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适当的方式,逐步将河北区域热电等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本次将清洁能源资产注入符合前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