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是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首次尝试,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项目启动时间为12月,主要利用公司钢结构厂房屋顶1.3万平方米面积,新建装机容量2 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发电可以自用亦可并网出售。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 1920 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投资金额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
本项目的施工安装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力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力华新能源96%的股权。
公司称,本项目具有十分突出的环境效益。本项目建成后,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25 年,年平均发电量约为216万kWh,每年减排约1980吨二氧化碳,6.4吨二氧化硫,5.6吨炭氧化物,6 吨粉尘和159吨灰渣。该项目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将总体上减少公司电费支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同日公告,于今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聂春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聂春华先生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2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53%。截止本公告日,聂春华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8万股,累计减持比例4.9661%。本次减持后,聂春华仍持有公司532万股,占总股本5.2007%,均为无限售条件股。